代理纳税申报
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在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
北京
天津
太原
石家庄
呼和浩特
上海
南京
杭州
合肥
福州
南昌
济南
广州
南宁
海口
郑州
武汉
长沙
长春
沈阳
哈尔滨
成都
贵阳
昆明
重庆
拉萨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