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报表审阅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在实施审阅程序的基础上,说明是否注意到某些事项,使审计员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北京
天津
太原
石家庄
呼和浩特
上海
南京
杭州
合肥
福州
南昌
济南
广州
南宁
海口
郑州
武汉
长沙
长春
沈阳
哈尔滨
成都
贵阳
昆明
重庆
拉萨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